企業在異地設立倉庫是否需要辦理稅務登記
問:企業在異地設立倉庫是否需要辦理稅務登記?
答:2001年5月1日施行新征管法后,對稅務登記事項尚未有相應規定。在未有新的規定之前,仍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8]81號文印發的《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執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凡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稅收入,應稅財產或應稅行為的各類納稅人,均應辦理稅務登記。據此,如果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倉庫有應稅收入,應稅財產或應稅行為的,則應該辦理稅務登記;如果沒有上述情況發生的,則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
答:2001年5月1日施行新征管法后,對稅務登記事項尚未有相應規定。在未有新的規定之前,仍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8]81號文印發的《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執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凡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稅收入,應稅財產或應稅行為的各類納稅人,均應辦理稅務登記。據此,如果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倉庫有應稅收入,應稅財產或應稅行為的,則應該辦理稅務登記;如果沒有上述情況發生的,則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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