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防疫站是否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0]42號文件最新規定:"對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醫療機構需要書面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明其性質,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進行設置審批和注冊登記,并由接受其登記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核定,在執行登記中注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或‘營利性醫療機構’。”
“上述醫療機構具體包括:各級各類醫院、門診部(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鄉衛生院、護理院(站)、療養院、臨床檢驗中心等。上述疾病控制、婦幼保健等衛生機構具體包括: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舉辦的衛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種專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級政府舉辦的婦幼保健所(站),各級政府舉辦的婦幼保健所(站)、母嬰保健機構、兒童保健機構等,各級政府舉辦的血站(血液中心)。”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