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六、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可分以下幾種情況:
1.納稅人采取分期收款結算方式銷售應稅產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2.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
3.納稅人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4.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產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應稅產品的當天。
5.納稅人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一)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可分以下幾種情況:
1.納稅人采取分期收款結算方式銷售應稅產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2.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
3.納稅人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4.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產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應稅產品的當天。
5.納稅人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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