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中獎要繳個稅嗎
問:我在3月26日一次有獎發票抽獎活動中有一張發票中獎2000元,請問我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獎發票獎金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34號)規定,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不超過800元(含8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超過800元的,應全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偶然所得稅”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你中獎2000元,應全額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偶然所得”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20%=400(元)。你應到稅務機關或其指定的有獎發票兌獎機構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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