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對投資公司將財政資金存入金融機構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需要征收營業稅嗎?
答: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資金增值收入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的通知》(京地稅營〔2002〕70號)文件的規定,對投資公司將財政資金存入金融機構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以參股、控股方式對外投資而取得的收入,不征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