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直接將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給分銷商?
問:我們公司銷售商品給代理商,代理商又將商品銷售給分銷商。因代理商為小規模納稅人,無法抵扣進項稅額,所以要求我公司直接將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給分銷商。這樣做可以嗎?
答: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試行)》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之規定,您公司只能開具專用發票給代理商,而由代理商開具專用發票給分銷商。在代理商為小規模納稅人而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您公司也不能代其開具專用發票,否則將承擔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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