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個人所得稅又是稅收的主要內容。西方發達國家一般擁有較為科學合理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制度,這已是人人皆知。
但是,在烏克蘭這樣經濟并不發達的國家同樣擁有一套完整的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制度,這就超過了許多人的想象。
在烏克蘭每個公民都有一個專門用作征稅的識別號,它如同公民的“身份證”,即達到法定年齡的公民必須到政府機關領取納稅人身份號碼并終身不變,個人的收入、支出信息均記錄在號碼內,供稅務機關查詢并作為征稅的依據。
烏克蘭的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繳納各種稅收之前,要進行注冊登記,填寫納稅人識別號。這樣稅務部門就可以清楚、及時地掌握每個納稅人的情況,使稅源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比如,有公民要出售自己的房產,那么在簽訂買賣合同時,買賣雙方的稅務識別號和應交的稅額就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內容。如果缺少了這兩項,合同不僅會被認為是無效的,而且還是違法的,烏克蘭的任何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及公證機構都不敢在缺少這兩項內容的合同上簽字,否則,一經發現就面臨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懲罰或被追究法律責任。通過實行納稅人識別號碼制度,烏克蘭目前已初步建立起納稅人的檔案體系,對納稅人的收入和與其納稅事項有關的各種信息進行歸納和整理。同時,納稅人識別號碼還強制用于購買房地產、汽車等大宗經濟活動,并且廣泛用于經濟生活的許多領域。
近年來烏克蘭的房地產市場十分活躍。在所有簽訂的買賣合同中,買賣雙方的納稅人識別號和應交的稅額都被明確標明,但合同中經常并非是真正的交易價,而是嚴重“縮水”了的“合同價”。比如,買賣雙方決定以12萬美元交易一套房子,但在合同中可能只寫8萬美元甚至更少,房產中介和公證機構心里也知道其中有“貓膩”,但為了不把顧客推到其它公司,中介公司和公證機構經常裝作并不知曉。據了解,烏克蘭房地產市場上這種現象十分普遍,買賣雙方通過這樣的方式少交稅,造成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其實房地產市場上的這種現象在其它經濟活動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為了打擊和遏制這種現象,烏克蘭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就目前而言,尚未得到有效的遏制。因此,從烏克蘭的經驗看,在實行納稅人識別號的同時,也要注重加強稅務機關掌握和控制個人收入信息的能力,另外,還應增強公民依法自覺納稅的意識,減少偷漏稅款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