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區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
外商投資的生產性高新技術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新辦的外商投資高新技術企業,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稅,第三年到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期滿后,仍為先進技術的,報有關部門批準,可延長三年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外商投資的一般生產性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減按24%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新辦的外商投資生產性企業,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稅,第三年到第五年減按12%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外商投資的產品出口企業,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總產值70%以上的,當年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所得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外商投資的一般生產性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減按24%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新辦的外商投資生產性企業,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稅,第三年到第五年減按12%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外商投資的產品出口企業,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總產值70%以上的,當年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所得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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