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養殖、加工企業獲稅收減免
為應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昨日發布了《關于家禽行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對家禽養殖、加工企業實行稅收減免。
《通知》規定,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對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家禽加工企業和冷藏冷凍企業加工銷售禽肉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對家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企業免征2005年度企業所得稅。
對企業或個人由于禽類撲殺所取得的財政專項補助,免征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對企業由于禽類撲殺所造成的凈損失,允許其在所得稅前全額列支。
《通知》規定,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對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家禽加工企業和冷藏冷凍企業加工銷售禽肉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對家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企業免征2005年度企業所得稅。
對企業或個人由于禽類撲殺所取得的財政專項補助,免征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對企業由于禽類撲殺所造成的凈損失,允許其在所得稅前全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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