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同產品贈送刊物是否征收增值稅
為了宣傳產品及行業信息,我公司隨同產品贈給客戶的一種刊物(有刊號及廣告許可證號),原來我們一直繳納營業稅,現國稅局要求我們繳納增值稅,是否合理?
答:企業隨同產品贈送刊物,《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應視同銷售貨物征收增值稅。刊物本身屬貨物征稅范圍,因此應按規定計征增值稅。
答:企業隨同產品贈送刊物,《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應視同銷售貨物征收增值稅。刊物本身屬貨物征稅范圍,因此應按規定計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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