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稅控專用發票如何辦理稅款抵扣
納稅人在經營中,有時會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是憑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原則上沒有發票,也就不能抵扣稅款。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金額較大,如果只要丟失就一律不許納稅人抵扣稅款,無疑會大大增加納稅人稅負。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0號),明確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辦理稅款抵扣的條件和程序。
政策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已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認證,購貨單位可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及“認證系統出具的相應的認證清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未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應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通過后可憑該發票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及“認證系統出具的相應的認證清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執行上述政策應注意的問題
首先,各地稅務機關為加強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根據當地納稅人發票使用量等實際情況,往往制定了簡便易行的認證、申報流程。納稅人需要了解具體的申報、認證程序。
其次,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必須及時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將對其報告的丟失發票是否已申報抵扣情況進行檢查。如果納稅人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會受到處罰。
政策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已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認證,購貨單位可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及“認證系統出具的相應的認證清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未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應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通過后可憑該發票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及“認證系統出具的相應的認證清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執行上述政策應注意的問題
首先,各地稅務機關為加強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根據當地納稅人發票使用量等實際情況,往往制定了簡便易行的認證、申報流程。納稅人需要了解具體的申報、認證程序。
其次,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必須及時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將對其報告的丟失發票是否已申報抵扣情況進行檢查。如果納稅人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會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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