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負轉嫁籌劃的運用——稅負轉嫁籌劃案例(三)
三、營業稅轉嫁籌劃案例
營業稅是世界各國普遍征收的稅種,是對我國境內銷售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屬于商品課稅的范疇,其主要特點是計算征收比較簡單。
自1994年工商稅制改革后,營業稅的征收范圍相對縮小,具體地講,營業稅共設置了九大征收項目: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金融保險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娛樂業等。在這九個征稅項目中,各種不同的項目的稅率也各不相同。因此,營業稅的稅負轉嫁不像增值稅那樣幾乎遍及所有的行業,而只是指這九大行業。
營業稅作為對商品課稅的一種稅,它與價格的自由浮動有著密切的關系,具備了稅負轉嫁的基本前提條件,即營業稅較易轉嫁。
進行營業稅稅負轉嫁可以從三個方面入手:(1)企業與企業之間進行轉嫁。假設甲企業為一服務業,若其營業狀況不佳,則很難通過服務將營業稅轉嫁給接受服務的消費者,而只能千方百計地將稅負轉嫁給賣者,以減輕自己的稅收負擔。(2)企業與個人之間進行轉嫁。以上述甲企業為例,若甲企業營業狀況相當好,消費者也愿意在此消費,則甲企業就具備了前轉的條件,即將營業稅轉嫁給消費者,由眾多的消費者共同承擔。但甲企業應掌握好提價的幅度,若提價幅度過大,可能傷害消費者的積極性,反而降低了營業利潤,得不償失,若提價幅度過小,則轉嫁效果不明顯。(3)企業內部轉嫁。仍以甲企業為例,甲企業可以通過提高服務質量、降低營業成本等手段來自我消化所承擔的稅收,這樣,也就不至于影響整個經濟過程的運行。
企業在進行營業稅轉嫁籌劃時,應同時考慮三種不同的轉嫁方式,并結合自身的特點,選擇適合自己的轉嫁方式。
四、消費稅轉嫁籌劃案例
消費稅的課稅對象是消費品的銷售收入。凡從事生產和進口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都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在種類繁多的消費品中,征收消費稅的僅十一種:煙、酒、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鞭炮煙火等。消費稅主要是國家為了調整我國的經濟結構,引導消費結構趨于合理而制定的,因此,征收對象一般為有害消費品類、奢侈消費品類、貴重消費品類和不可再生消費品類,且稅負較高,需繳納消費稅的企業因不堪重負,其轉嫁的動機比其他稅種強烈得多。
消費稅轉嫁在當今社會是十分普遍的現象,由于稅負的沉重,企業若不進行消費稅的轉嫁籌劃,很難生存下去。消費稅雖從理論上講是由消費者承擔的,但為了減少納稅人的數量,降低征收費用,防止稅款流失,消費稅的納稅環節被定在生產環節。
因此,企業須通過必要的轉嫁籌劃,才能讓消費者真正承擔稅負,從而增加利潤。
消費稅稅負一般轉嫁給消費者承擔,如煙、酒嗜好者承擔煙酒的消費稅;愛美的女性承擔化妝品的消費稅;駕車人承擔汽油、柴油的消費稅等。由于許多消費者對這十一種消費品有著特殊的偏好或不得不用,消費稅轉嫁較容易,但消費稅轉嫁又不容易,因為消費稅的稅負較高,導致這些消費品的價格普遍偏高,可能造成許多的消費者沒有能力消費或原來有能力的也變得無能力消費。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消費稅轉嫁也不容易。除了廣告宣傳外,企業自身產品質量的提高,是稅負轉嫁得以順利實現的根本前提。另外,經濟法人實施消費稅稅負轉嫁時,要特別注意自身產品的特點來選擇消費稅轉嫁籌劃方案,因為這十一種消費品有著各自不同的轉嫁優勢;同時,還應注意國內外有關政策導向,因為國家征收消費稅的立法精神在于促進消費結構的合理化,因而這些政策導向有可能會阻礙稅負轉嫁的順利實現,對企業造成不利的影響。
營業稅是世界各國普遍征收的稅種,是對我國境內銷售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屬于商品課稅的范疇,其主要特點是計算征收比較簡單。
自1994年工商稅制改革后,營業稅的征收范圍相對縮小,具體地講,營業稅共設置了九大征收項目: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金融保險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娛樂業等。在這九個征稅項目中,各種不同的項目的稅率也各不相同。因此,營業稅的稅負轉嫁不像增值稅那樣幾乎遍及所有的行業,而只是指這九大行業。
營業稅作為對商品課稅的一種稅,它與價格的自由浮動有著密切的關系,具備了稅負轉嫁的基本前提條件,即營業稅較易轉嫁。
進行營業稅稅負轉嫁可以從三個方面入手:(1)企業與企業之間進行轉嫁。假設甲企業為一服務業,若其營業狀況不佳,則很難通過服務將營業稅轉嫁給接受服務的消費者,而只能千方百計地將稅負轉嫁給賣者,以減輕自己的稅收負擔。(2)企業與個人之間進行轉嫁。以上述甲企業為例,若甲企業營業狀況相當好,消費者也愿意在此消費,則甲企業就具備了前轉的條件,即將營業稅轉嫁給消費者,由眾多的消費者共同承擔。但甲企業應掌握好提價的幅度,若提價幅度過大,可能傷害消費者的積極性,反而降低了營業利潤,得不償失,若提價幅度過小,則轉嫁效果不明顯。(3)企業內部轉嫁。仍以甲企業為例,甲企業可以通過提高服務質量、降低營業成本等手段來自我消化所承擔的稅收,這樣,也就不至于影響整個經濟過程的運行。
企業在進行營業稅轉嫁籌劃時,應同時考慮三種不同的轉嫁方式,并結合自身的特點,選擇適合自己的轉嫁方式。
四、消費稅轉嫁籌劃案例
消費稅的課稅對象是消費品的銷售收入。凡從事生產和進口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都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在種類繁多的消費品中,征收消費稅的僅十一種:煙、酒、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鞭炮煙火等。消費稅主要是國家為了調整我國的經濟結構,引導消費結構趨于合理而制定的,因此,征收對象一般為有害消費品類、奢侈消費品類、貴重消費品類和不可再生消費品類,且稅負較高,需繳納消費稅的企業因不堪重負,其轉嫁的動機比其他稅種強烈得多。
消費稅轉嫁在當今社會是十分普遍的現象,由于稅負的沉重,企業若不進行消費稅的轉嫁籌劃,很難生存下去。消費稅雖從理論上講是由消費者承擔的,但為了減少納稅人的數量,降低征收費用,防止稅款流失,消費稅的納稅環節被定在生產環節。
因此,企業須通過必要的轉嫁籌劃,才能讓消費者真正承擔稅負,從而增加利潤。
消費稅稅負一般轉嫁給消費者承擔,如煙、酒嗜好者承擔煙酒的消費稅;愛美的女性承擔化妝品的消費稅;駕車人承擔汽油、柴油的消費稅等。由于許多消費者對這十一種消費品有著特殊的偏好或不得不用,消費稅轉嫁較容易,但消費稅轉嫁又不容易,因為消費稅的稅負較高,導致這些消費品的價格普遍偏高,可能造成許多的消費者沒有能力消費或原來有能力的也變得無能力消費。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消費稅轉嫁也不容易。除了廣告宣傳外,企業自身產品質量的提高,是稅負轉嫁得以順利實現的根本前提。另外,經濟法人實施消費稅稅負轉嫁時,要特別注意自身產品的特點來選擇消費稅轉嫁籌劃方案,因為這十一種消費品有著各自不同的轉嫁優勢;同時,還應注意國內外有關政策導向,因為國家征收消費稅的立法精神在于促進消費結構的合理化,因而這些政策導向有可能會阻礙稅負轉嫁的順利實現,對企業造成不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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