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廣告費用的納稅籌劃
廣告費的納稅籌劃重點在于如何增加可列支的費用,以及如何避免被剔除或轉列為有限額的交際應酬費,借以達到費用最大化的節稅效果。
所謂廣告費,是指企業通過各種媒體宣傳或發放贈品等方式,激發消費者對其產品或勞務的購買欲望,以達到促銷目的所支付的費用。商場如戰場,企業尋求生存、發展和盈利,必須樹立其事業及產品的形象與知名度,為達到上述的目的,非支付龐大的廣告費不可,因此,企業如何能以最大的費用列支,是人們迫切關心的問題。稅法規定,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2%的,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糧食類、白酒類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
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應與贊助費支出嚴格區分。
(一)納稅人申報扣除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的條件
納稅人申報廣告費支出扣除須符合下面三個條件:
(1)廣告是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的。
(2)已實際支付費用,并已取得相應發票。
(3)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5‰范圍內,可據實扣除。
(二)廣告費的納稅籌劃的幾種途徑
1.不符合規定的廣告費,轉列交際應酬費
對不符合廣告費扣除的上述三個條件者,可考慮按交際應酬費列支,以免被稅務稽查機關剔除,只是應注意交際應酬費的列支限額。如果交際應酬費已超過限額,改按交際應酬費列支便無實益。
2.履行申報手續
企業應及時履行手續申報廣告費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且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須與贊助費支出嚴格區分。
3.列支比例
適當規劃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交際應酬費)的列支比例,如當廣告費可能超過限額時,則應以業務宣傳費或交際應酬費名義列支。
4.取得合法憑證
取得合法憑證是納稅籌劃最起碼的條件。廣告費的列支,除應注意取得正式發票和有關附件等外來憑證外,尚應注意保存廣告樣張,以免查賬時遭稅務稽查機關質疑,此點常為企業所忽略,宜特別留意。《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的憑證。《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申報扣除廣告費,須已實際支付費用,并已取得相應發票。
5.廣告制作單位的選擇
盡量選擇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廣告,并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廣告。
所謂廣告費,是指企業通過各種媒體宣傳或發放贈品等方式,激發消費者對其產品或勞務的購買欲望,以達到促銷目的所支付的費用。商場如戰場,企業尋求生存、發展和盈利,必須樹立其事業及產品的形象與知名度,為達到上述的目的,非支付龐大的廣告費不可,因此,企業如何能以最大的費用列支,是人們迫切關心的問題。稅法規定,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2%的,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糧食類、白酒類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
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應與贊助費支出嚴格區分。
(一)納稅人申報扣除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的條件
納稅人申報廣告費支出扣除須符合下面三個條件:
(1)廣告是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的。
(2)已實際支付費用,并已取得相應發票。
(3)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5‰范圍內,可據實扣除。
(二)廣告費的納稅籌劃的幾種途徑
1.不符合規定的廣告費,轉列交際應酬費
對不符合廣告費扣除的上述三個條件者,可考慮按交際應酬費列支,以免被稅務稽查機關剔除,只是應注意交際應酬費的列支限額。如果交際應酬費已超過限額,改按交際應酬費列支便無實益。
2.履行申報手續
企業應及時履行手續申報廣告費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且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須與贊助費支出嚴格區分。
3.列支比例
適當規劃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交際應酬費)的列支比例,如當廣告費可能超過限額時,則應以業務宣傳費或交際應酬費名義列支。
4.取得合法憑證
取得合法憑證是納稅籌劃最起碼的條件。廣告費的列支,除應注意取得正式發票和有關附件等外來憑證外,尚應注意保存廣告樣張,以免查賬時遭稅務稽查機關質疑,此點常為企業所忽略,宜特別留意。《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的憑證。《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申報扣除廣告費,須已實際支付費用,并已取得相應發票。
5.廣告制作單位的選擇
盡量選擇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廣告,并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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