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輪船頭和普通輪船的折舊年限是否相同?
答:新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這里對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規范,我們理解輪船頭和普通輪船均屬于上述第(二)大類固定資產,應一并按照最低折舊年限10年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