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想在平陰注冊新公司,請問我需要提供什么資料?急需知道!
回復:根據《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山東省地方稅務局聯合辦理稅務登記業務流程(試行)》規定,納稅人按所繳納的流轉稅主體稅種的歸屬,向相應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即以繳納增值稅為主的納稅人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辦理;以繳納營業稅為主的納稅人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稅務登記表(適用單位納稅人)》,1份(聯合辦證2份)
2、《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聯合辦證需提供2份)
3.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5.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
6.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7.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復印件
8.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9.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還須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副本復印件
10.改組改制企業還須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復印件
11.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的復印件
12.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還需提供:(1)企業基本情況表(2)生產裝置及工藝路線的簡要說明(3)企業生產的所有油品名稱、產品標準及用途
13.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批復設立證書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