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貫徹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登記管理辦法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征〔2004〕423號)文件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自證件遺失之日起15日內書面報告稅務登記主管機關,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證件遺失聲明申請審批表》,并將稅務登記證件種類、納稅人名稱、稅務登記證件號碼、稅務登記證件發證日期、發證機關名稱,在稅務機關認可的市級以上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納稅人憑報刊上刊登的遺失聲明向稅務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補辦稅務登記證。
回復: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貫徹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登記管理辦法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征〔2004〕423號)文件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自證件遺失之日起15日內書面報告稅務登記主管機關,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證件遺失聲明申請審批表》,并將稅務登記證件種類、納稅人名稱、稅務登記證件號碼、稅務登記證件發證日期、發證機關名稱,在稅務機關認可的市級以上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納稅人憑報刊上刊登的遺失聲明向稅務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補辦稅務登記證。
1月份:國稅1-20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09年第四季度企業所得稅;地稅1-12日按月申報繳納個稅……<詳情>
2月份:國稅1-22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8日按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3月份:1-8日按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1-15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等,以及無應納稅(費)款申報……<詳情>
4月份:國稅1日-20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地稅1-12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5月份:國稅1日-19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12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6月份:國稅1日-17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7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7月份:國稅1日-15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7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8月份:國稅1日-16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9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9月份:國稅1-15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7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10月份:國稅1-26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15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11月份:國稅11月1日-16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以及無應納稅(費)款申報;地稅1-9日按月申報繳納……<詳情>
12月份:國稅12月1日-15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以及無應納稅(費)款申報;地稅1-7日按月申報繳納……<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