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類型]: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是承擔安置城鎮待業人員任務,由國家和社會扶持進行生產經營自救的集體所有制經濟組織。
[享受條件]:開辦當年安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
待業人員包括待業青年、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富余職工、機關事業單位精簡機構的富余人員、農轉非人員和兩勞釋放人員。
當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當年安置待業人員人數/(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當年安置待業人員人數)×100%
從業人員總數包括在該企業工作的各類人員,含聘用的臨時工、合同工及離退休人員。
[減免稅種]:企業所得稅
[減免方式]:免征企業所得稅3年
[申請減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免稅時,提交下列資料:
1、《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證書》及年檢證明;
2、職工名單、待業、失業證明。
[免稅期滿]:免稅期滿后,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減半征收所得稅兩年。
當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的計算公式為:
當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當年安置待業人員人數/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