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類型]:新辦的商貿企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商貿企業除外
商業零售企業是指設有商品營業場所、柜臺,不自產商品、直接面向最終消費者的商業零售企業,包括直接從事綜合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商店等。
[享受條件]: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減免方式]: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
[政策選擇]:企業既適用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又適用原有的優惠政策,企業可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