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新建的加工型企業,過去一年都是虧損的,但是每個季度還是交了定額的所得稅(因為沒有盈利沒按定率的交)。本年有些盈利,請問今年可以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嗎?怎么彌補?是年終一次彌補還是按季??
答復內容:新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虧損是指企業依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后小于零的數額。企業虧損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最長不得超過5年。
問題:新建的加工型企業,過去一年都是虧損的,但是每個季度還是交了定額的所得稅(因為沒有盈利沒按定率的交)。本年有些盈利,請問今年可以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嗎?怎么彌補?是年終一次彌補還是按季??
答復內容:新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虧損是指企業依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后小于零的數額。企業虧損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最長不得超過5年。
1月份:國稅1-20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09年第四季度企業所得稅;地稅1-12日按月申報繳納個稅……<詳情>
2月份:國稅1-22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8日按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3月份:1-8日按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1-15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等,以及無應納稅(費)款申報……<詳情>
4月份:國稅1日-20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地稅1-12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5月份:國稅1日-19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12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6月份:國稅1日-17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7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7月份:國稅1日-15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7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8月份:國稅1日-16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9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9月份:國稅1-15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7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10月份:國稅1-26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15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11月份:國稅11月1日-16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以及無應納稅(費)款申報;地稅1-9日按月申報繳納……<詳情>
12月份:國稅12月1日-15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以及無應納稅(費)款申報;地稅1-7日按月申報繳納……<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