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從事個體經營,月營業額不達營業稅起征點,我日常經營時還需要發票,稅務機關是否能讓我領購發票?
答:吉地稅發[2003]129號文件第十二條規定:低于起征點業戶的發票提供月營業收人低于起征點的業戶,首先由主管稅務機關對其認定,并按月實際營業額提供相應數額的發票。
提示:根據文件規定對不達起征點的業戶稅務機關也應提供發票,只是按月實際營業額提供相應數額的發票,發票量是固定的,納稅人需要可以申請領購。
問題:我從事個體經營,月營業額不達營業稅起征點,我日常經營時還需要發票,稅務機關是否能讓我領購發票?
答:吉地稅發[2003]129號文件第十二條規定:低于起征點業戶的發票提供月營業收人低于起征點的業戶,首先由主管稅務機關對其認定,并按月實際營業額提供相應數額的發票。
提示:根據文件規定對不達起征點的業戶稅務機關也應提供發票,只是按月實際營業額提供相應數額的發票,發票量是固定的,納稅人需要可以申請領購。
1月份:國稅1-20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09年第四季度企業所得稅;地稅1-12日按月申報繳納個稅……<詳情>
2月份:國稅1-22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8日按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3月份:1-8日按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1-15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等,以及無應納稅(費)款申報……<詳情>
4月份:國稅1日-20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地稅1-12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5月份:國稅1日-19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12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6月份:國稅1日-17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7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7月份:國稅1日-15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7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8月份:國稅1日-16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9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9月份:國稅1-15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7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10月份:國稅1-26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地稅1-15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詳情>
11月份:國稅11月1日-16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以及無應納稅(費)款申報;地稅1-9日按月申報繳納……<詳情>
12月份:國稅12月1日-15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以及無應納稅(費)款申報;地稅1-7日按月申報繳納……<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