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牡人保發[2010]15號
各縣(市)、區人事局,市直各單位人事科:
根據黑人保函〔2010〕26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日期 | 考試級別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0年 10月24日 | 初級 | 上午9:00-11:30 |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
下午2:00-4:30 |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 ||
中級 | 上午9:00-11:30 |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 |
下午2:00-4:30 | 統計工作實務 |
二、報名條件及程序
報名條件按《關于印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統字[1995]46號)執行。在資格審查中對工作年限的掌握,請按照《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中第六條規定執行。凡符合條件人員均可自愿報名參加考試(詳細報名條件見附件1)。
考試報名流程為:考生首先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試中心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自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完成后,考生完成報名流程。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資格審查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無效。
牡丹江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正確選擇牡丹江考區。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6月13日-6月24日。報名考生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按照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從報名網上直接打印報名表(供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節假日休息)。由各縣(市)、區人事局,市直各單位人事科統一持在網上所打印的報名表(上交近期一張一寸免冠照片,貼在報名表的右上角空白處),在報名表上加蓋單位印章后并攜帶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包括: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畢業證和職稱證書原件),到牡丹江市考試中心(西小太平路七星街103號5樓,咨詢電話:0453-6271996)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三)網上繳費
網上繳費時間: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按省物價局規定,本次考試收費標準如下:每個考生報名費15元,考務費62元。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重新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進入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點擊“查詢修改”重新登錄,按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準考證打印”欄目,按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即可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2010年10月12日-10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場設置
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只在省直考區設置考場,所有考生均在哈爾濱市考試。
五、考試大綱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為使廣大統計專業技術人員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新統計法,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統計考辦)根據新統計法的規定和要求,對各級別資格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各級別資格考試大綱均公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供考生瀏覽查詢,該專欄網址域名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六、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原件,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二)中初級試卷題目均為客觀性試題,考生必須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對準答題號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凈后再重新填涂。試題卷所需要填寫的內容須使用藍色、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考生除按要求填寫規定的內容以外,不得在答題卡上做其它任何標記,否則按違紀處理。中初級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文具用品。考生嚴禁攜帶傳呼機、手機、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便攜式手提電腦等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考試所用草稿紙由考試部門發放、回收。
(三)全國統計考辦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站(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適時發布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信息。
各縣(市)、區人事局,市直各單位人事科對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要給予高度重視,按照考務日程安排(見附件2)認真做好各環節考務工作,確保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順利實施。
附件
1、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2、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附件1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 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統字[1995]46號)執行。在資格審查中對工作年限的掌握,請按照>(人辦發[2000]100號)中第六條規定執行。凡符合條件人員均可自愿報名參加考試。
關于印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
國統字[1995]46號
第六條 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第七條 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六條所列基本條件外, 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第八條 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甲種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六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統計專業初級資格(含本規定實施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統計員、助理統計師資格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統計專業職務),并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合格。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
《人事部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辦發[2000]100號)
六、要按照各專業資格考試文件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度年當年年底。
附件2
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2010年6月13日―6月24日 | 網上報名 |
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 | 現場資格審查(節假日休息) |
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 | 網上繳費 |
2010年9月13日-9月17日 | 領取收據 |
2010年10月12日―10月22日 | 網上打印準考證 |
2010年10月24日 | 考 試 |
2010年12月下旬左右 | 可登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頁(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