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職改辦、統計局,省直有關部門職改辦: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統計局辦公室《關于2010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40號)文件精神,2010年度我省繼續實行高級統計師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2010年度河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與評審工作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及全國統考辦統一要求,在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省職改辦和省統計局共同實施。
二、報考范圍
從事統計及相近專業工作的專業人員。
三、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年度考核合格(稱職)以上,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1、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統計及相近專業工作,取得統計師或相近專業中級技術資格2年以上;
2、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從事統計及相近專業工作,取得統計師或相近專業中級技術資格3年以上;
3、在企業及縣級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從事統計工作25年以上的業務骨干,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統計資格或相近專業技術資格5年以上。
4、符合《河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中規定的破格條件的人員;
5、中直單位所屬統計專業人員依據本部門規定破格條件報名的,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同意,當地考試管理機構應為其辦理考試報名手續。
四、考試工作有關問題
1、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的具體考務工作由河北省統計局職改辦組織實施。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填寫《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附表1),由所在單位簽字蓋章后,攜帶本人畢業證、身份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張(驗原件留復印件),到設區市統計局報名。駐石省直和中直單位報考人員由各單位集中到省統計局辦理報名手續。
2、考試報名時間定于2010年6月15日至7月31日止,考試時間定于2010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考點統一設在石家莊市,具體地點在下發準考證時另行通知。8月15日前,各設區市統計局將報考人員的材料初審匯總后,由設區市統計局將考生《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附表1),《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及上述有關材料報省統計局職改辦進行審核并辦理相關手續,經省職改辦審查合格后,下發準考證。《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及《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可登錄河北省統計局網站(http://www.hetj.gov.cn)在表格下載欄目下載。
3、考試科目為《高級統計師實務》,考試時間為180分鐘,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運用統計專業理論、相關理論知識、分析、解決和處理統計業務的綜合能力。考試不指定教材,只印發考試大綱。
4、參加考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發放國家統一印制的合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五年評審有效。省內當年合格標準,由省職改辦與省統計局商定后,報全國統考辦同意,該證書在省內本年度評審工作中有效。
五、申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
1、申報評審高級統計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后,符合河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方可參加評審。
2、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時間安排,按省職改辦有關規定執行。
3、報考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任職資格時間計算到2010年12月底。
4、在統計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公務員,如符合《河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可以申報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但取得任職資格后不予聘用。
六、考試費用
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費用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七、加強組織領導
高級統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制度,是統計專業技術人員評價方式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對進一步加強統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提高統計人員綜合素質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各級人事職改和統計部門一定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搞好協調,認真組織好考評試點工作。同時要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嚴格把關,確保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對違紀人員,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確保2010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具體工作實施中有什么建議和意見,請及時向省職改辦、省統計局反饋。
附件一: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
河北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河北省統計局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