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縣)人事局、統計局,市級各有關單位:
根據川統考字〔2010〕1號文件通知要求,經與市統計局研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我市2010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定為2010年10月24日。
1.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二、報考條件
根據國家統計局和人事部頒發的《統計專業技術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統計局《關于全省統計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 川統考字〔1995〕10號)和四川省職改領導小組川職改〔2000〕9號文件要求,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一)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10年。
(二)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2.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20年且從事統計工作滿15年并擔任初級職務滿4年;高中、中專畢業從事統計工作滿15年并擔任統計初級職務4年。
3.獲得1993年全省統計人員基礎和專業知識考試(即大專水平考試)合格證書,并取得助理統計師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1)原中專文化程度,從事統計工作10年;(2)原高中文化程度,從事統計工作12年;(3)原初中文化程度,從事統計工作15年。
4.擔任過經濟類助理職務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直接報名參加統計中級資格考試。(1)在省級統計專業學術會議或者省級報刊上發表過不少于3篇有價值的學術論文;(2)在省(部)級三等以上統計專業獲獎項目的主要貢獻者;(3)從事統計工作20年以上,直接主持管理過中型以上項目(或企業)的主要統計業務工作,并產生了明顯的經濟效益。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
我市報名時間統一定于6月18日至6月24日。
(二)報名程序
2010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和現場確認報名手續的方式。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先登錄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再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進行報名。
第一步:在認真閱讀《自貢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協議》后,點擊“我同意”進入報名信息提交頁面,請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并核對,在核對無誤之后點擊“提交”。
第二步:提交成功后,頁面中出現已填寫考生報名信息的表格,請點擊“打印預覽”,確認無誤后點擊“打印”,將《考生報名信息表》打印1份(在打印前請關閉防火墻)。
(三)資格審查
我市資格審查時間統一定于6月18日至6月25日(節假日除外)。
報考人員持打印的《考生報名信息表》1份,經所在單位審核、簽字和加蓋公章后,持學歷證明、學位證書、從事統計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單位出具)和身份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以及1張2寸免冠照片到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自貢市自流井區交通路1號,自貢市人事局2號樓二樓考試測評基地,電話:2309549,聯系人:羅華、劉敏)進行資格審查后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資格審查部門嚴格按照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把好資格審查關。要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復查、審核,嚴格核查各類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資格審查人員要在《報名表》上明確簽署審核意見、簽名并加蓋公章。做到誰復審、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凡在資格報考中以提供虛假證明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掌握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要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進行嚴肅處理。
四、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標準仍按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字費〔2003〕237號)和《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964號)執行。即初、中級考試均按每人122元標準收取考試費。
報考人員需將審核后的《考生報名信息表》在規定時間內到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市人事局2號樓二樓考試測評基地,聯系人:羅華、劉敏,電話:2309549)進行資格審核后,再到市人事局1號樓三樓302室進行繳費,然后持加蓋“現金收訖”專用章的《報名表》和繳費發票交回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進行繳費網上確認。網絡報名成功但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或繳費者未持繳費后《報名表》到考試中心進行確認的,視為報名未成功。
五、注意事項
1.考生應于考前一周登錄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打印本人準考證,并認真核查準考證上各項內容,仔細閱讀考場規則,按要求準備考試用品。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進入考場。
2.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為使廣大統計專業技術人員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新統計法,全國統計考辦根據新統計法的規定和要求,對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大綱公布在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供考生瀏覽查詢,該專欄網址域名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2010年初級、中級考試用書有所改變。考試用書共2本,《統計業務知識》(初級、中級)和《統計相關知識》(中級)。擬報考初級資格的考生,只需購買《統計業務知識》。擬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需購買《統計業務知識》和《統計相關知識》。
3、全國統計考辦在中國統計信息網上開通了考試成績查詢業務。考試結束兩個月后,考生可登陸中國統計信息網,進入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網址域名: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