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10〕19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統計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統計局辦公室《關于2010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40號)及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10〕1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我省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三)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取得統計師任職資格,并從事統計師工作兩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八年以上;取得統計師任職資格,并從事統計師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取得統計師任職資格,并從事統計師工作五年以上;
4、參加工作后取得統計專業或相近專業的上述相同學歷,從事統計工作累計達到上述規定的相應年限,取得統計師任職資格,并在職后取得達標學歷后從事統計師工作五年以上。
5、對雖不具備上述條件規定的學歷、任職資格或從事統計工作年限,但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可破格申報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
⑴在國家級公開發行的專業刊物上發表論文1篇以上;或在國家學術會議上宣讀2篇以上有較高學術水平和應用價值的論文;或在省級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3篇以上有較高學術水平和應用價值的論文;或正式出版統計學專著或譯著,其中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⑵獲國家統計科研成果(含優秀統計分析報告獎)三等1項以上;或省級科研成果二等獎(含優秀統計分析報告獎)2項以上(提供證書)。
⑶在主持完成重大統計改革、社會經濟問題調查研究、統計科研課題、計算機開發應用等項工作中,經市、州政府及省級主管部門確認或鑒定做出突出貢獻者(提供證書)。
⑷在統計工作方面業績突出,作出了突出貢獻,獲得市(廳)級政府和省級主管部門的表彰獎勵。
對納入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應符合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有關要求,可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中從事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各級別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10年年底。
二、考試級別、科目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初級設: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中級設: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統計工作實務;高級設:高級統計實務。
三、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1寸近期電子彩色登記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間,五官輪廓清晰,占滿圖片框),并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報考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持報名表、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報考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持報名表、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統計師資格證書及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破格人員須攜相關證明材料)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
省直單位報考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經省統計局人事處(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東一路19—2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由省統計局人事處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后,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
市州以下報考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統計和市州職改辦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后,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繳費。
報考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的人員,經省統計局人事處、省職改辦現場資格審查(蓋章),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后,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
具體網上報名、繳費、準考證下載辦法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查詢。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四、考務工作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0年7月12日9:00—7月27日16:00.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省直單位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0年7月12日9:00—7月28日16:00(雙休日除外)。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并予以公布。
(三)繳費確認時間
省直網上繳費確認時間為2010年7月12日9:00—7月29日16:00.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繳費確認時間,并予以公布。
(四)準考證下載時間
2010年10月18日—10月22日。
(五)考試時間:2010年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初級)
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中級)
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高級)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初級)
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中級)
(注: 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采用開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運用統計專業知識、相關知識和法律法規,分析、解決和處理統計業務的綜合能力。)
各地于2010年8月13日前將報名信息數據庫及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五、題型及答題方式
中初級試卷均為客觀性試題,采取閉卷筆答方式,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對準題號作答。高級試卷為主觀性試題,采取開卷筆答方式,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相關的參考書籍、資料,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題字跡要清楚、工整。各級別考生除按要求填寫規定的內容以外,不得在答題卡上做其它任何標記,否則按違紀處理。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藍色、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不得攜帶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便攜式手提電腦等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
六、試卷、答題卡回收辦法
今年考試繼續使用考場情況記錄卡(附件1),請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仔細閱讀記錄卡上的內容和注意事項,并做好指導監考人員正確使用(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卡的工作。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須認真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卡,收齊答題卡,并將答題卡按準考證號碼順序排列好,確認無誤后與考場情況記錄卡一起封裝于答題卡回收袋內。因特殊情況,使用考試備用卷的要說明情況,并在考試備用袋上方注明“啟用”兩字。
七、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為非滾動考試。參加初、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專業技術中級或初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統計考辦核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合格證在5年內有效。
考試信息采集使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統計、分析及辦證,報名時必須錄入報考人員的學歷、性別、出生年月等信息。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
考 試 類 別 | 級 別 | 專 業 | 科 目 |
87.統計 | 1.初級 | 04.統計 | 1.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2.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
2.中級 | 1.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2.統計工作實務 | ||
3.高級 | 1.高級統計實務 |
八、考區設置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九、考試報名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定,考試報名費每人每科60元。
十、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
全國統計考辦根據新統計法的規定和要求,對各級別資格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各級別資格考試大綱均公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供考生瀏覽查詢,該專欄網址域名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考試用書請與湖北省統計局人事處聯系(地址:武昌水果湖東一路19-2號;聯系電話:027-87822057、87710211;聯系人:唐元海、張宏)。
各地人社、統計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組織,按規定做好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工作,省直考區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按要求培訓監考人員,確保考試安全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