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將對原產于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英文名稱:Saloon cars and Cross-country cars of a cylinder capacity>2500cc)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實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今年5月5日,商務部公布《關于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汽車產品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案的最終裁定》,裁定原產于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存在傾銷和補貼。
但商務部當時并未給出具體懲罰措施,只是要求限期提高相關車型報關價格。
當時有分析指出,“對進口整車進行‘雙反’調查,是2001年中國加入WTO以來的第一次,其警示作用大于現實意義。”
時隔半年多,在中美貿易糾紛漸增的背景下,上述終裁的“現實意義”開始凸現。依據終裁,商務部開始揮刀。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市場貿易委員會秘書長張伯順告訴早報記者,據統計,今年前10月,中國進口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汽油越野車有13萬輛,同類柴油越野車有1.4萬輛,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則達到15萬輛,加起來在30萬輛左右。
這些進口車中,從美國進口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越野車有8.8萬輛,小轎車有1.2萬輛,加起來在10萬輛左右。
不過,從昨日出爐的反傾銷稅率和反補貼稅率來看,稅率并不算高,多在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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