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公布后,引起了社會普遍關注。作為一項重要的結構性減稅措施,“營改增”到底能給企業減多少負擔?對經濟社會發展有哪些積極作用?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了有關專家。
增值稅“鏈條”更完整,避免“兩頭”征稅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如何消除重復征稅的?總體上企業的稅負會發生哪些變化?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進行了詳細分析和解釋。
劉佐解釋說,增值稅的主要特點是以銷項稅額減除進項稅額的差額為應納稅額;而營業稅通常按照營業收入總額和適用稅率直接計算應納稅額,不能減除進項稅額。也就是說,增值稅與營業稅之間基本上不“通氣”,營業稅與營業稅之間也不“通氣”,都是各繳各的,不能相互抵扣;只有增值稅與增值稅之間可以抵扣。
以運輸企業為例,按照中金公司的模型測算:某交通運輸企業當年營業額1億元,按照營業稅計算,其稅率為3%,應納稅額為300萬元。如果改為增值稅,其納稅為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此次規定交通運輸業增值稅稅率為11%,意味著其銷項稅額為1100萬元。假設該企業購自外部的中間投入為5000萬元,以進項稅17%的增值稅稅率算,進項稅額為850萬元。綜合來看,該企業所納的增值稅為250萬元,稅負較原先征營業稅減少50萬元。
文化創意產業也存在類似的情況。很多文化創意企業賣的是創意、設計,但是創意設計不可能僅靠大腦思維,還要借助技術設備。比如動漫制作企業,除了人力資本投入以外,還需要購置不少軟件和電腦、圖像設備等。購置設備時需要繳納增值稅,而在銷售創意產品時需要繳納營業稅。把它們繳納的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以后,“頭”和“尾”繳的都是增值稅,兩者之間就能夠抵扣,從而只要對產品增值的部分繳稅。
劉佐指出,目前全世界已有17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征了增值稅,征稅范圍通常會覆蓋絕大多數貨物和勞務,而我國則是營業稅和增值稅并存,這種狀況應當盡快改變。就征稅范圍而言,我國現行增值稅與營業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是對貨物征收的,而后者是對勞務征收的。這樣一來,增值稅就無法形成一個完整的“鏈條”,就會造成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之間不能抵扣,從而導致重復征稅,不利于簡化稅制和改善管理。
推進增值稅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逐步實現對于貨物和勞務征收統一的間接稅,使增值稅覆蓋絕大多數貨物和勞物。增值稅的“鏈條”完整了,就可以避免“兩頭”征稅,納稅人的稅負自然就會減輕,也有利于簡化稅制和改善管理。
消除重復征稅,利于企業細分服務,降低產品價格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從產業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的角度來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進一步解決了貨物和勞務稅制中的重復征稅問題,將積極推動第三產業加快發展。
營業稅的流轉環節越多,重復征稅現象越嚴重。比如在物流行業,如果運輸和倉儲業務分開,分屬不同的法人,運輸和倉儲環節就都要征收營業稅。由于營業稅的弊端,很多企業為了減少重復征稅,就會盡量減少流轉環節,容易形成企業“大而全”、“小而全”的經營模式。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消除了重復征稅,企業就可以放下包袱、放開手腳向專業化細分和升級換代邁進。同時,企業和流通領域的稅收成本降低,有利于降低產品和服務價格。而市場上衍生更多專業化細分服務,可以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豐富消費者的選擇,使百姓得到更好的產品和服務。這對進一步提振消費和改善民生,擴大內需和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具有重要意義。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認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改革,涉及稅制銜接、稅收征管以及財政分配等方方面面。試點方案對于試點行業與非試點行業、試點地區與非試點地區如何銜接考慮得比較周到,有利于改革平穩過渡、有序推進。
從長遠來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不僅給企業帶來了減稅的實惠,也將對經濟運行格局產生深刻影響。相對而言,服務業對勞動力的吸納作用更強一些,改革將推動服務業加快發展,有利于增加就業,提高勞動收入占GDP的比重,使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進一步促進國民經濟協調健康發展。
新聞詞典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