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時節,稅改發力。新近發布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再次彰顯了我們運用稅收杠桿助推發展方式轉變的決心。 按照相關規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設11%和6%兩檔低稅率,交通運輸業適用11%的稅率,研發和技術服務、文化創意、物流輔助和鑒證咨詢等現代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我國繼2009年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之后,貨物勞務稅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一項重要的結構性減稅措施。對此,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表示,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收益,至少可以體現為四個“有利于”:有利于完善稅制,消除重復征稅;有利于社會專業化分工,促進三次產業融合;有利于降低企業稅收成本,增強企業發展能力;有利于優化投資、消費和出口結構,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
循這樣的思路細加梳理,不難看出此次稅改試點對結構調整的促動:
一則,就稅制結構而言,試點為進一步優化奠定了基礎。
相對而言,營業稅重復課征的現象比較普遍,而對商品價值中增值額課征的增值稅,則可有效規避此類問題。上世紀50年代始于法國的增值稅,之所以能夠在世界迅速推廣并成為國際性稅種,與增值稅本身具有的諸多優點密切相關——能夠避免重復征稅,適應社會化大生產需要,有助專業化生產和技術協作,保證稅負相對公平,減少偷稅漏稅,等等。
也正因如此,此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實施后,試點行業的稅負不會增加或出現下降,這將對有效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調整結構產生深遠影響。
從更大范圍看,增值稅擴圍改革也是我國結構性減稅的一個重要環節。2008年下半年,為應對來勢洶洶的國際金融危機,我國著手進行結構性減稅。從對企業所得稅實行“兩法合一”,到實行增值稅轉型,從降低證券交易印花稅率,到暫停征收居民儲蓄利息的個人所得稅,從下調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再到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
紛至沓來的結構性減稅舉措,成為拉動我國經濟率先企穩復蘇的重要力量。僅2009年,與此相關的舉措就使企業和居民共減少稅負5000億元左右。正如一位財稅專家在回首這段路程時所言,“結構性減稅政策的提出是我國經濟轉型期,尤其是遭遇國際金融危機之后經濟復蘇時期財政政策的一大亮點,在鼓勵投資、擴大消費、促進就業、調整經濟結構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則,就經濟結構而言,試點為進一步升級開辟了空間。
經典的財政學研究表明,從消費稅到增值稅,有助于企業擴大投資,進行技術更新改造,促進基礎產業和高新產業發展,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不難想見,此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將會在上述方面發揮作用。
瞻望前路,“十二五”以至更長時期,我們仍有必要牢牢把握增值稅擴圍這個結構性減稅的重要抓手,進一步發揮稅收的杠桿作用,使交通運輸業、建筑安裝業和第三產業的各類市場主體,擺脫現行營業稅重復征稅因素的羈絆,有力推進專業化細分與升級換代,為優化產業結構、促進消費升級等發展大計創造上佳環境。
翻看此次試點方案,助推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意圖很明顯——研發和技術服務、文化創意、物流輔助和鑒證咨詢等現代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對服務業發展在促進就業、擴大消費、提升結構、降低消耗、改善民生、增強長期發展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方面已經有比較充分的認識。毫無疑問,“十二五”時期,在服務業增長加速、地位上升并逐漸成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柱行業的過程中,稅收杠桿大有可為。
今年,要使增值稅進一步發揮促進結構調整的作用,有兩點值得一提:
一個是,逐步從生產型增值稅轉向消費型增值稅,允許企業抵扣進項稅金中所含的當年新增固定資產中機器設備投資部分,以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技術進步的動力,并合理引導稅收增長預期。
另一個是,增值稅轉型后,仍有必要研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廢舊物資回收等增值稅優惠政策,并考慮何時采取進一步允許企業投資形成的建筑物(如廠房)所含稅金做進項抵扣的后續改革措施。
總之一句話,就是要開動腦筋,多策并舉,讓稅制改革服務于優化經濟結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并有力推動我國經濟社會長期平穩較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