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西藏自治區國稅局獲悉,隨著西藏汽車保有量迅速攀升,為減少能源消耗以及汽車尾氣對環境的破壞,西藏近日首次在全區范圍內開征車船稅。
近年來,隨著西藏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居民收入水平和社會購買力大幅提高,西藏汽車消費量迅速攀升。截至2006年12月底,西藏民用汽車保有量已達到14.39萬輛,比上年同期增長35.2%。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提供的最新數據顯示,到去年12月初,拉薩市已經登記注冊的私家車數量已經逼近5萬輛。
西藏自治區國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汽車保有量的增長將不可避免地增加對生態環境、公共安全的影響以及公共服務的負擔。開征車船稅將增強政府對汽車消費市場的宏觀調控力度,減少能源消耗以及汽車尾氣對環境的破壞;同時,還有利于調節社會財富分配,有利于完善西藏地方稅制,并為地方政府開辟新財源。
據介紹,1994年工商稅制改革時,考慮到西藏經濟發展水平較落后、經濟稅源匱乏的現實狀況,包括車船使用稅在內的10多個稅種被排除在西藏稅制的總體框架之外。
為保障部分群體的利益,西藏將對農牧民生產經營用車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農村公共交通車船等七類免征車船稅。其中,為支持公共交通事業發展,城市公交車船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車船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車船稅,且農村公共交通車船免征車船稅,并且對從事出租客運經營業務的車輛在2008年至2010年期間減半征收車船稅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