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廣西地稅局直屬分局辦稅大廳繳納車船稅的窗口前,身著警服和稅務制服的納稅人,格外引人注目。他們是代表曾經負責車船稅代收的公安機關和負責車船稅征收的地稅機關前來繳納車船稅的,這也是廣西首批繳納車船稅的機關單位。據統計,僅當天上午,南寧市公安局、廣西區地稅局、南寧市地稅局、廣西區地稅局直屬稅務分局和廣西區地稅局稽查局五個單位共為501輛“公家車”繳納車船稅稅款103924元。
車船稅是對規定的車輛和船舶征收的一種稅種,新的車船稅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辦法》,將征繳了幾十年之久的車船使用牌照稅和車船使用稅“合二為一”的稅種。征收車船稅對組織地方財政收入,調節和促進經濟發展起積極的作用。我區從今年8月20日起全面征收車船稅,由廣西地稅部門開展車船稅征收業務,隨交強險一同繳納。條例規定,不僅私家車要繳納車船稅,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公家車”也不能再像從前一樣享受“免稅”的特權,而一律要繳納車船稅了(軍隊、武警專用警用車船除外)。
從8月20日廣西開征車船稅至10月31日,全區已繳納車船稅稅款17228萬元。但由于各種原因,一些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至今未繳納車船稅,而今年車船稅征收的截止日期為2007年12月31日。為此,南寧市公安局等五單位,在年初財政預算沒有安排車船稅經費的情況下,積極籌措資金,主動申報繳納車船稅,帶頭履行法定納稅義務。
據悉,南寧市市區范圍內的車船稅由自治區地稅局直屬分局征收。另外還可以到9家財產保險公司繳納。車船稅與交強險都具有強制性特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逾期未繳納車船稅稅款的,可按照有關條例進行不同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