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針對目前部分大中城市房地產價格持續快速攀升的問題,近日發改委報告建議選擇部分問題比較突出的典型城市作為試點,盡快征收物業稅,促進住房供給的有效釋放。此外,建議把目前的期房銷售制度,改為現房銷售制度,并對居民購買第二套以上住房采取抑制性的金融政策。
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朱中一在博鰲房地產論壇上提出了7點建議,其中第一條是,建議加速推進物業稅出臺、減少二手房流轉環節的營業稅。此前,國家發改委課題組也建議,選擇部分問題比較突出的城市作為試點,盡快征收物業稅。(8月23日《信息時報》)在中國房地產協會和國家發改委課題組相關人士眼里,物業稅儼然成了解決高房價問題的救命稻草。的確,開征物業稅是大勢所趨,不但能將閑置房產擠向市場以增加住房供給和抑制需求,來放緩房價上漲步伐,還能治療“空置率過高”的頑疾。
但包括開征物業稅在內的所有財稅政策都是溫柔的長效之策,并非救急之策。固然,物業稅是樓市調控不可或缺的策略,但把一個單一稅種功能如此放大,明顯是不符合常識的。況且,物業稅出臺是一個復雜的程序,用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的話說,就是物業稅需要制度、技術、人員專業技能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條件,還需積極研究。
解決樓市問題要分清輕重緩急,出臺物業稅固然重要,但并不能解決樓市之“急”,甚至可以說,精簡房地產部分稅費更有現實意義,因為我國房地產三級市場上的稅收幾乎是世界上稅負最重的,上百項稅費也是房價居高不下的主要成因之一。而要想解樓市之“急”,必須從供需上著手。從供應角度而言,如果地方政府能放棄部分利益,促進土地、一手房和二手房集中放量,必將影響房價。從需求角度來說,如果將第二套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到五成甚至更高時,房價漲幅必然應聲而降。
新京報
[編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稅”征收方式以及面積界定等問題,已經被建設部、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提上了議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臺。征收范圍可能為120平方米以上房產。征稅目的是為了“鼓勵、引導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資性需求,抑制投機性需求,加大中小戶型房屋的供應量。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物業稅?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
從理論上說,物業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并為之提供保護;然后,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稅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
報載:“物業稅開征”將率先在北京試點,上海、南京、廣東的試點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緊隨其后。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征收辦法。
編輯留言:
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存在嚴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場主題的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滿足,房地產商普遍在追求利潤的驅使下,盲目建設高檔商品房和商用房產,豪華住宅,牟利的同時無形中造成房價瘋狂上漲,也為投資投機者提供了空間,更使房價增加了不穩定因素。目前解決房價過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強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優先保證土地的供應,同時加以配套的打擊投資投機行為。
可見調控房價需要從需求和攻擊雙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給。目前提高供給的手段還局限于行政干預和調控,長遠來看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損失,因此從長久之計考慮,健全經濟調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環節物業稅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