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稅務部門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通知,明確了廣播電視村村通相關單位自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享受為期3年的稅收優惠政策。
據了解,自1998年開始,為解決我國部分農村地區收聽不到廣播、收看不到電視的突出問題,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了村村通廣播電視工程(簡稱“村村通”)。
目前,該工程使全國已通電的行政村基本實現村村通廣播電視,大大提高了我國廣播電視人口覆蓋率。
此次下發的通知明確,對經營有線電視網絡的單位從農民居民用戶取得有線電視收視費收入和安裝費收入,3年內免征營業稅。
通知還明確了對經營有線電視網絡的事業單位從農民居民用戶取得的有線電視收視費收入和安裝費收入,3年內不計征企業所得稅。對經營有線電視網絡的企業從農民居民用戶取得的有線電視收視費收入和安裝費收入,扣除相關成本費用后的所得,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