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部長謝旭人近日表示,今后一個時期,財政部門將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建立有利于科學發展的財稅制度,研究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作用。
謝旭人指出,做好下一階段工作,首先,全國各級財政部門將加強和改善財政宏觀調控,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綜合運用稅收、預算、國債、財政貼息、轉移支付等手段,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在穩定經濟發展、促進結構調整方面的作用,大力促進五個“統籌”。
其次,要深化財政體制改革,規范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加快形成統一、規范、透明的轉移支付制度。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能力。
再次,要調整和優化支出結構,進一步加大改善民生的投入。要加大對公共服務領域的投入,特別是要增加“三農”、教育、科技、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支出力度。
謝旭人還表示,要建立有利于科學發展的財稅制度,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深化稅制改革,全面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促進企業公平競爭。改革資源稅制度,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利用。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和支持節能減排的政策體系,建立健全穩定增長的財政科技投入機制,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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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國家稅務總局11月8日發布《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國稅發[2006]162號)(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了納稅人須向稅務機關進行自行申報的五種情形,指出了納稅人“年所得”的定義,以及個稅自行申報的方式等相關具體問題,為了方便廣大納稅人更好地了解該辦法,特制作此專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詳細進入專題: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出臺
知識點小貼士:
個人所得稅需要自行納稅申報的五種情形: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編輯留言:
任何一個國家對納稅人形成的網,都存在漏洞,區別在于漏洞的大小,而我國現金交易很頻繁,人們收入狀況尤其難以查證,那么工資薪金外的收入就變的很難監控。,可以說漏洞是相當大的。要想在短時間內做到監控有力基本是不可能的,那么目前的工作是什么呢?那就是約束制度了,就是對于一些重點納稅人要加大審查力度,只要能找出一筆收入不確實,那么我們就可以公布他的不實申報記錄,應該說這樣的威懾力是比較大的。可能不申報的情況是比較少見的,除非是大家都不熟悉的人群,而對于比較熟悉的演員,房地產,金融,保險等的公認高收入行業,稅務部門理所當然應該加強監督,重點抽查申報不實的人群,然后形成公布的制度,提高納稅人的違法成本。
筆者認為除了制度方面應該健全之外,對于我們稅收理念的健全也應該是我們應該做的工作。比如,國外的理念是納稅人納稅來購買屬于自己的公共服務,在觀念上納稅人是處于主動的一方,而我國的情況是稅收是強制性的,納稅人如果不遵守就將有什么后果,而制度的缺失使得后果不成為后果,那么僅有的約束也沒有了,納稅人基本是處于被動的地位,沒有形成納稅購買公共服務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