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從法律規定和政策層面上說,明年初對2007年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不會調整,稅務總局已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對今年自行申報的數據進行歸納分析,并鎖定當地高收入人群集中的地區、高收入行業和單位,為明年自行納稅申報的工作重點。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司長孫瑞標表示,今年年初首次進行了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截止到今年4月2日,全國近163萬納稅人自行申報,補稅19億元。按照法律規定,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為2007年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的自行納稅申報期,3月31日若為節假日則順延。
他介紹說,今年申報期結束后,國家稅務總局和各級地稅機關對比申報數據做了大量后續工作。一方面,根據已經掌握的納稅人信息庫中的數據,對年所得12萬元以上但未自行申報的納稅人,進行了約談或檢查,其中一部分又陸續完成了自行申報;另外,稅務部門還把申報數據繼續歸納后,充實到納稅人數據庫中,更準確地分析鎖定高收入人群分布的地區和行業、單位等。
孫瑞標表示,目前全國個人所得稅的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工作和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正擴大推廣應用,個人收入檔案也逐步完善,預計明年申報期中,自行納稅申報的人數會超過今年的163萬人。
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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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國家稅務總局11月8日發布《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國稅發[2006]162號)(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了納稅人須向稅務機關進行自行申報的五種情形,指出了納稅人“年所得”的定義,以及個稅自行申報的方式等相關具體問題,為了方便廣大納稅人更好地了解該辦法,特制作此專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詳細進入專題: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出臺
知識點小貼士:
個人所得稅需要自行納稅申報的五種情形: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編輯留言:
任何一個國家對納稅人形成的網,都存在漏洞,區別在于漏洞的大小,而我國現金交易很頻繁,人們收入狀況尤其難以查證,那么工資薪金外的收入就變的很難監控。,可以說漏洞是相當大的。要想在短時間內做到監控有力基本是不可能的,那么目前的工作是什么呢?那就是約束制度了,就是對于一些重點納稅人要加大審查力度,只要能找出一筆收入不確實,那么我們就可以公布他的不實申報記錄,應該說這樣的威懾力是比較大的。可能不申報的情況是比較少見的,除非是大家都不熟悉的人群,而對于比較熟悉的演員,房地產,金融,保險等的公認高收入行業,稅務部門理所當然應該加強監督,重點抽查申報不實的人群,然后形成公布的制度,提高納稅人的違法成本。
筆者認為除了制度方面應該健全之外,對于我們稅收理念的健全也應該是我們應該做的工作。比如,國外的理念是納稅人納稅來購買屬于自己的公共服務,在觀念上納稅人是處于主動的一方,而我國的情況是稅收是強制性的,納稅人如果不遵守就將有什么后果,而制度的缺失使得后果不成為后果,那么僅有的約束也沒有了,納稅人基本是處于被動的地位,沒有形成納稅購買公共服務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