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為我國家禽養殖業提供更多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國家對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家禽加工企業和冷藏冷凍企業加工銷售禽肉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對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企業進行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所取得的所得免征2006年度企業所得稅。
通知還規定,對企業或個人由于禽類撲殺所取得的財政專項補助,免征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對上述企業由于禽類撲殺所造成的凈損失,允許其在所得稅前全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