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農業稅后,基層政權能不能正常運轉?尤其是工商業欠發達、農業稅比例較大的地區,地方政府怎么解決財政缺口?實踐中,我省各地圍繞這一課題進行了認真探索。
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提高縣鄉財政的自我保障能力,確保縣鄉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和基層政權正常運轉
饅頭營鄉是張北縣一個中等規模的鄉鎮,全鄉1.6萬人,稅費改革前,每年農業稅、三提五統等總共有80萬元收入,這幾乎是鄉里的全部財政收入。取消農業稅后,鄉財政收入每年只有不足3萬元,這點錢顯然不足以維持鄉鎮機構的正常運轉。但是,饅頭營鄉黨委書記郭順卻告訴我們,鄉里現在的“日子”比以前好過了。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這多虧了上級的轉移支付。”郭順解釋道,稅費改革前,鄉里各種稅費理論上應該有80萬元,實際上,由于種種原因,每年收上來的能有一半就已經不錯了,因此,欠發公教人員工資現象時有發生。如今,雖然沒有了這部分收入,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每年到鄉里大約有60多萬元,表面上看,似乎少了20萬,實際是比以前多了。如果加上上級撥付的村級經費等,每年鄉里實際能從上級拿到90多萬元,應該說,確保鄉鎮公教人員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和基層政權正常運轉沒問題。
由于受農村經濟發展滯后、農民收入較低的影響,我省許多鄉鎮財政比較困難,但在稅費改革前,鄉鎮財政多數通過鄉鎮統籌資金、各種收費以及舉債等手段,彌補鄉鎮財政的不足,維持鄉鎮政權的運轉。隨著稅費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尤其是農業稅全面取消后,鄉鎮政府的財政經費和公共服務所需資金,絕大部分需要鄉鎮以上各級財政增加轉移支付來解決。據統計,自2002年到2005年,中央和省級財政共安排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126億元,促使農村稅費改革不斷深化。
“要堅持財政分配公平、合理、均衡的原則,逐步建立科學規范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鄉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并適當向財政困難鄉鎮傾斜,協調各鄉鎮經濟發展,逐步縮小鄉鎮之間的差距。”省財政廳廳長齊守印表示,當務之急是要解決鄉鎮政府最低限度的行政管理經費需要,要做到保工資、保運轉、保穩定。力爭幾年時間內,使鄉鎮財政困難問題得到緩解,鄉鎮政府能夠為本轄區內居民提供必須的公共物品。從長遠來看,從根本上解決鄉鎮財政困難問題,還要靠整個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尤其是鄉鎮自身的發展。
提高鄉鎮政府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減人增效,變“養人”為“養事”,繼續推行鄉鎮機構改革
鄉鎮機構改革是農村稅費改革成敗的關鍵。鄉鎮財政之所以出現困難,一方面是由于財政收入不夠,另一方面是因為鄉鎮政府機構臃腫龐大,財政供養人員眾多,導致鄉鎮財政運營成本偏高。倘若機構不精簡,效率不提高,人員不減少,成本就不可能降下來,上級轉移支付再多也難以為繼。
正因為如此,省政府在部署下一階段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時特別強調,要嚴守機構編制只減不增和確保社會穩定這兩條“底線”,實現“轉變政府職能,整合事業站所,精簡機構人員,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加快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這一目標。12個農村綜合改革試點縣(市、區)要在機構設置、人員分流方面嘗試新的辦法,實現新的突破,將財政撥款逐步由“養人”為主向“養事”為主轉變。
“有多少事,養多少人。人事相宜,人盡其才,才盡其用。”這是機構改革的一條重要原則。故城縣在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故城縣有13個鄉鎮,原來吃“財政飯”的有2220人,超編1178人,最多的鄉鎮超編229人。“僧多粥少”造成的后果是,多數鄉鎮干部工資不能足額發放。而且,由于人多事少,有的職工在工作時間跑到家里干農活,有的私下里出去做生意。“雞多不下蛋,人多胡搗亂。”對于人浮于事的現象,當地一位干部如此形象地說。
為改變這種狀況,故城縣痛下決心,大刀闊斧地進行了鄉鎮機構改革。鄉鎮2220個工作人員中,1209名被精簡分流。通過擇優錄取上崗的人員,工作上普遍有了壓力,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而且,由于人員減少,全縣各鄉鎮辦公經費節約了1000多萬元。
鄉鎮機構改革是否成功,衡量的標準有四條:一看是否有利于鞏固稅費改革成果,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二看是否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三看是否增強了為“三農”服務的功能,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四看是否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促進農村社會穩定。只要符合這些標準,鄉鎮機構改革總體上就是成功的。
近日,省編辦印發了《關于積極穩妥地推進我省鄉鎮機構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對鄉鎮機構轉型的基本定位、事業單位整合與改革、人員編制核定、分流人員安置等作了進一步規定。此意見出臺后,我省鄉鎮機構改革的方向將會更加明確。
妥善化解舊債,堅決杜絕新債,破解鄉村債務難題,讓基層政權“輕裝”運轉
在稅費改革中,由于取消了農業稅,鄉鎮精簡機構,調整職能,堵住了向農民亂收費的口子,鄉村債務問題集中地暴露了出來。鄉村債務過重,已經成為一些地方影響基層政權運轉的“惡性毒瘤”和鄉鎮干部的“心頭大患”,如果邁不過這道坎,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就難以進行。
鄉村債務是長期形成的問題,原因很多,既有財政體制造成的政策性欠債,也有鄉、村機構膨脹,“養員”過多形成的債務,還有一些因為村干部素質低,村務管理混亂,造成欠債。因此,要消化這些債務,必須先弄清楚這些債務的性質、類別,區別對待,妥善化解舊債,堅決杜絕新債,破解鄉村債務難題,讓基層政權“輕裝”運轉。
阜城縣在消化歷史債務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該縣早在2003年便開始核實鄉鎮債務工作,經過近一年的深入核查,發現全縣實際鄉鎮債務為7672萬元,其中個人借款3249萬元。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該縣把償還個人借款放在優先位置,出臺了《阜城縣化解鄉鎮債務實施意見》和《實施辦法》等10個專件。到去年底,鄉鎮債務中的個人借款部分已經消化42%,受到鄉鎮政府普遍歡迎。
在化解鄉村不良債務方面,省政府特別明確了六條紀律:不準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以任何名義向金融組織貸款或向社會借款彌補收支缺口;不準舉債發放職工工資和村干部補助,特別是不得舉債發放地方出臺的各類津貼補貼;不準舉債興建各類工程,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必須有財力保障;不準采取預付、墊支等手段上項目,涉及到農民利益的產業調整項目,要以市場為導向,按照自愿的原則進行;不準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以任何名義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和抵押;不準村級組織借款墊付各種稅費。
在全省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會議上,省委書記白克明特別強調,新農村建設要量力而行、循序漸進,充分考慮當地財力和群眾的承受能力,不盲目攀比,不過度建設,堅決防止不切實際的高指標、趕進度,搞層層驗收和達標升級,決不能加重農民負擔和增加鄉村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