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記者從在鄭州召開的全國貫徹煙葉稅條例工作會議上獲悉,根據國家規定,原本由省財政部門征收的煙葉農業特產稅今年起改為由省地稅部門征收煙葉稅,但稅率和納稅人維持原定不變。
煙葉收購單位仍是煙葉稅的納稅人,并且納稅稅率保持原有的20%不變。
據悉,今年我國取消農業稅后,作為農業特產稅的煙葉農業特產稅也同時取消。4月28日,國務院頒布實施了新的《煙葉稅暫行條例》,規定煙葉稅替代了原有的煙葉農業特產稅并改由地稅部門征收。
據介紹,作為煙葉稅的“前身”,我省的煙葉農業特產稅收入近年來保持穩步增長的態勢。2004年我省的煙葉農業特產稅收入為2.75億元,2005年升至3.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