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最近公開指出:我國早晚一定要征物業稅。他認為,物業稅用以調整資源在不同人群中的分配比重,限制、甚至抑制奢侈性和一定程度的享受型消費,保護普通民眾生活必需的消費;普通民眾合理住房的物業稅可象征性地征收,稅率可以是萬分之一,甚至是零。
房地產稅又稱物業稅,就是把開發商造房子時繳的稅,包括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土地出讓金等收費,改由購房者以后每年來繳。有關開征物業稅的消息和爭論在中國由來已久,但是國家權威機構遲遲沒有決策,原因就在于,如果不能很好地考慮普通民眾和窮人的利益,那么物業稅就要走入“劫貧濟富”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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