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日《新快報》A3版報道,日前,“2006胡潤百富榜”在上海發布,廣州多家房地產集團的老板高居“百富榜”前十名。然而,相關部門反映,“百富榜”前十名的其中一位房地產大亨,雖然個人坐擁財富100億元,其所擁有的大集團卻連續幾年欠下巨額稅款,經稅務部門多次催繳,至今仍欠稅達2800萬元(不含滯納金)。廣州市地稅務部門有關人士表示,“部分房地產企業已經成為廣州市的欠稅大戶,其欠稅金額占廣州市全部欠稅金額的80%以上。”
一邊是名列前茅的榜中富豪,一邊是拖欠巨額稅款的“欠稅冠軍”;一邊是暴利行業,一邊是欠稅大戶。充滿張力而具有強烈對比效果的兩個極端,就這樣有機地“糅合”在房地產業身上了,相當耐人尋味。不過,對于房地產業的偷稅、欠稅、逃稅的新聞及其“黑招”,大家見多了。而且,也不獨廣州如此。
譬如,北京房地產業的欠稅問題也頗為嚴重,在去年北京地稅查處的70多家欠稅企業中,建筑、房地產業就占了50家,居各行業第一(中新網7月7日電)。不久前,濟南國稅局稽查分局更公布了房地產企業偷稅漏稅的五大“黑招”——虛開虛列成本費用、不按期結算項目成本,通過虛開發票,加大成本、價外費用不計算在收入內、利用關聯關系轉移利潤。同時,有分析指出,從全國范圍來看,部分地區約有90%房地產企業存在涉稅問題。而在2004年度中國納稅500強企業排行榜中,前300名內沒有一家房地產企業的名字出現。此外,我國房地產業還存在“稅收增幅與房地產業銷售收入增幅不完全同步”的現象。
正反兩方面都表明,房地業在偷、漏、欠稅方面問題普遍而且嚴重。但很顯然,這不能只歸咎于房地產商為追逐暴利而不擇手段、為富不仁,我們更應該檢討除此之外的其他因素,比如:現行稅制的空子,稅務機關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政府與房地產業的親密關系、利益糾纏,以及個別部門及個別官員與房地產商之間可能存在的利益互換,等等。經驗告訴人們,吏治腐敗往往是導致地產業涉稅問題嚴重和地產市場秩序混亂的重要原因之一。
據透露,在文章開頭提及的某著名房地產集團,截至2006年6月30日欠稅金額達7400多萬元,本是廣州市地稅局第2號欠稅公告的“狀元”,但因為個別部門及個別人為其講情,且該集團也制定了相關的交款計劃,稅務部門最終將該集團從公告上“抹去”。這個信息值得注意。
首先,究竟是哪些部門、哪些人在替欠稅地產大亨講情?這些部門、這些人與該集團是何糾葛?其背后有否見不得光的“貓膩”?這不是搞“懷疑一切”和“有罪推定”,公眾有此疑慮合情合理:企業依法納稅是其義務,替其講情有悖法律、法規和基本常識,出頭為地產商講情出于何種目的?凡此種種,要徹查清楚,并向公眾交代。
但我也知道,部分房地產企業特別是龍頭企業不僅是欠稅大戶,在某些人看來,其同時還是地方的納稅大戶,是“寶貝”。因此,要揭開地產企業欠稅背后的深層次問題,其難度、阻力將會巨大,這很考驗政府的決心和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