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告訴記者,他準備了《關于提高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及取消計稅工資政策的議案》,希望這兩項已與現實嚴重不符的政策能夠盡快得到調整。
現行法律規定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為800元,這一規定是根據上世紀80年代的個人收入情況制定的,馬蔚華說,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這一標準已與現實狀況嚴重不符,如仍維持這一標準,將不能起到調節收入差距的作用,有違開征個人所得稅的目的。
他認為,事實上,一些地方如北京、廣州、南京等地稅務部門執行的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都已有提高,在此情況下再不予修改,也將使法律喪失其應有的統一性及權威性。通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根據當前居民收入的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額,將能更有利于發揮調節收入差距、引導企業規范會計信息、減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
而對于企業的計稅工資的人均月扣除限額800元的政策,馬蔚華也認為其帶來了很多弊端,抑制了企業深化改革的積極性,影響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并導致企業和個人重復繳交所得稅,應該予以取消。
馬蔚華解釋,人力成本是企業生產成本的重要組成,對于企業在人力資源上的成本開支,應比照企業的銷售成本和管理成本,給予稅前列支。而計稅工資政策恰恰違背了這一原則,帶來諸多不良效果。由于國家允許稅前扣除的計稅工資遠低于企業用工成本,導致企業要作不合理的納稅調整,稅負增大。在這種政策的錯誤導向下,不少企業或刻意隱瞞工資支出,或故意向員工提供非貨幣收入,導致國家稅收流失,帶來很多不良后果,直接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規范性。
馬蔚華建議應該取消計稅工資政策,允許企業自主實行有利于調動職工積極性的內部收入分配制度,只要企業根據董事會或企業權力機構批準后所計提的工資,均允許稅前扣除,但在發放環節通過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征收來確保國家稅收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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