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發生的“富人納稅”事件,引起了全社會廣泛關注,這一問題也成為今年政協委員們關注的熱點話題。
孫安民:
富人納稅問題有四個誤區全國政協常委、北京市政協副主席、北京工商聯會長孫安民說,一個時期以來,“富豪不納稅”的輿論沖擊已在部分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中引起困惑和疑慮,其實在這個問題上存在一些誤區,需要加以客觀的分析和認識。
第一,企業納稅與個人納稅。首先,我國目前的稅制結構是以企業繳納各種稅收為主的,其占了稅收總額的93%以上,而個人所得稅僅占不到7%。私營企業主具有企業的所有者和個人的雙重身份,衡量私營企業主納稅與否、納稅多少、對社會貢獻的大小,也應以其企業繳納的各種稅額為主。私營企業主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主要包括個人工資收入和稅后利潤分配所得兩部分。對前者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本無異議;對后者,只要不轉入個人戶頭,私營業主可以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職務消費與個人消費。私營企業主中的絕大多數既是企業的投資者,也是企業的直接經營者,其職務消費與個人消費很難界定,很難區分其中有多少屬于與職務活動無關的個人消費,故稅務部門也不應該征收消費中個人所得稅。
第三,企業資產與納稅。福布斯富豪排行榜反映的是私營企業的資產總額,而納稅排行只是該私營企業當年納稅的情況。某些達到一定資產規模的私營企業,由于擴大投資規模、投資回收周期長、經營遇到暫時困難等多種原因,導致其某一年份納稅額的減少本屬正常。
第四,一部分人先富與實現共同富裕。從我國的稅制結構看,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于調節社會貧富差距的作用十分有限;從發達國家的實踐看,其縮小貧富差距的主要手段是大力發展教育,提高貧困人口的素質,創造條件幫助貧困人口從根本上富起來。如果靠人為加大對富豪的征稅力度去救濟貧困人口,必將付出降低效率的代價。
厲以寧:“殺富濟貧”
不能解決中國社會問題全國政協委員、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在政協小組討論會上說,當前中國最大的社會問題是收入分配的兩難境地。一方面,改革開放20多年以來,沿海發展比內地快,城市發展比農村快,一部分家庭收入增加比較快,收入差別在擴大。但另一方面,要發展地方經濟,緩解就業困難,就必須鼓勵民營經濟發展。
“你如果不讓民營投資者得到合理的回報,誰給你投資?”厲以寧說,“你如果不給高水平人才以高報酬,他們就被挖走了。所以對他們就應該高報酬、高獎勵。而如果這樣,收入上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還會擴大。但如果不這樣做,我們的經濟就上不去,這就是我國目前的兩難境地。”
厲以寧認為,我們只能走一條折中的道路。一方面要照顧到不能讓收入差距過分地懸殊,要想辦法盡快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另一方面就是決不要渲染“仇富”心理,“仇富”心理是有害的。因為,中國的問題不是靠“殺富濟貧”就能解決的。
全國工商聯呼吁改革稅制如何解決稅收問題,全國工商聯向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提出一份建議案提出,應修改不利于公平競爭的稅收政策,盡快合并內外資兩套企業所得稅制,消除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在稅收優惠政策上的差異。
據測算,我國目前內資企業平均實際稅負為22%,是外資企業平均實際稅負(11%)的一倍。另外,2002年中國稅費總體負擔占GDP的25.1%,雖然低于發達國家30%的平均水平,但卻大大高于發展中國家16%到20%的水平。
因此,全國工商聯認為,由于稅收負擔過重,作為投資和市場主體的企業缺乏進行擴大投資、技術改造和結構高速的實力和動力,缺乏創新的活力和動機,不利于參與國際競爭。
政協委員關注“富人納稅”
下一篇:南京事業單位要繳企業所得稅
- 發表評論
- 我要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