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特殊情況下,員工不能拒絕加班!
我國勞動法對延長職工勞動時間做出了具體限制。但為了公眾利益的需要,勞動法也明確規定,單位在某些特殊情況延長工作時間可不受相關限制。具體有哪些情況呢?一起來看看吧~
1、不可抗力因素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2、公眾利益需要
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設備檢修保養
必須利用法定節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國防緊急任務
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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