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資〔2017〕81號
頒布時間:2017-12-14 發文單位:財政部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貫徹落實十九大關于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要求,進一步加強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根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年度報告管理辦法》(財資〔2017〕3號),我部制定了《2017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告》(以下簡稱《資產報告》)格式及編制說明,現組織開展編報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資產年報編報工作的重要意義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年報作為國有資產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行政事業單位年度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變動等情況的綜合反映。編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年報,對于提高國有資產信息質量和應用水平,建立和完善資產配置標準體系,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夯實國有資產報告編報工作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二、編報依據、范圍
(一)編報依據:根據資產管理和財務會計制度等規定,以單位真實完整的賬簿記錄、資產臺賬、資產卡片等為依據進行編制。
(二)單位范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占有、使用國有資產,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三)資產范圍:截止2017年12月31日行政事業單位的全部國有資產情況。
三、編報內容
(一)《資產報告》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表、填報說明、分析報告三部分組成。
1.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表包括單戶表和匯總表。單戶表由各行政事業單位進行編報,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體情況以及房屋、土地、車輛、大型設備等重要資產信息;匯總表由各行政事業單位、各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行政區劃)逐級匯總編報,主要反映本地區、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量、分布、構成、變動等總體情況(詳見附件1、附件2)。
2.填報說明是部門(單位)對填報口徑、審核情況、數據差異情況以及其他編報相關情況的說明(詳見附件3)。
3.分析報告是部門(單位)以資產和財務狀況為主要依據,對本部門(單位)資產總量、分布、構成、變動情況,以及資產管理工作情況的分析和總結(詳見附件4)。
(二)各中央部門、各地財政部門應以正式文件向財政部報送《資產報告》,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資產管理負責人、填表人均要簽字(簽章)。
(三)各中央部門、各地財政部門報送內容包括:1.部門(地區)正式發文和《資產報告》全套紙質材料。2.部門(地區)紙質材料的電子版,本部門(地區)匯總表和所有獨立核算行政事業單位單戶表。涉密單位僅需要報送匯總表。
(四)中央部門《資產報告》報送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20日,地方財政部門《資產報告》報送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20日。
四、工作組織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中央部門、各地財政部門應當進一步加強《資產報告》編報工作組織領導,認真落實本部門、本地區的具體實施工作,按照統一的指標口徑、編制方法和軟件格式編報,按時保質完成《資產報告》編報工作。
(二)夯實基礎,加強協作。各中央部門、各地財政部門應加強財務核算、資產登記等基礎工作,重視資產清查、盤點,加強數據審核把關,建立、完善資產部門與財務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保障同口徑資產數據與財務數據的一致性,編報部門決算的部門(單位),必須保證同口徑資產年報數據與部門決算數據的一致性。
(三)積極探索,加強應用。各中央部門、各地財政部門應當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探索運用信息技術方法深入挖掘資產數據價值,強化資產管理情況分析,為充分發揮資產管理工作職能、提升資產管理工作水平提供支撐。
五、其他事項
(一)根據財政部關于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工作要求,《資產報告》相關數據將作為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年度資產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各中央部門如未按要求報送,將影響下一年度資產配置預算安排。
(二)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法規,落實相關安全保密要求,重視上報資產數據的安全保密工作,準確標注《資產報告》、其他相關資料及光盤等各種介質的密級。涉密數據與非涉密數據應當分開報送,涉密資產數據不得納入非涉密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
(三)財政部將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年報考核工作,對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資產報告》質量及報送情況等進行考核通報。地方財政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開展審核批復工作。
(四)《資產報告》通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報送(zcgl.mof.gov.cn)。未使用財政部統一開發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的地方和部門,應當按照財政部統一要求的文件格式導出電子文件,報送財政部。
(五)各中央部門、各地財政部門在編報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資產管理司聯系。聯系電話:010-68552828、68552820;傳真:68552809。
附件:1.2017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表
2.2017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表編制說明
3.2017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表填報說明
4.2017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分析報告內容提要
財 政 部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