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審計業務工作底稿

  (一)工作底稿的分類

  1.綜合類工作底稿:為承攬、規劃、控制和管理服務項目所形成的內部工作記錄。

  2.備查類工作底稿:為形成涉稅鑒證或涉稅服務結論所獲取、整理的各類備查性質的記錄。包括:各種委托協議,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稅務登記證、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企業合同章程,稅務機關有關納稅事項的鑒定,各種批準文書,歷年稅務檢查處理結論或處理決定書、處罰決定書,注冊會計師的查賬報告;年度會計決算報告等。

  3.業務類工作底稿:在涉稅鑒證或涉稅服務業務實施階段為執行具體涉稅服務程序所形成的內部工作記錄。包括:代理稅務登記、代理發票領購與審查、代理納稅申報、代理納稅審核、代理稅務行政復議、提供稅務咨詢、進行稅收籌劃、實施涉稅鑒證和從事其他涉稅服務等業務的工作記錄,計稅資料匯總、計算、審核、復核以及各種涉稅文書制作等。

  (二)工作底稿的編制和復核

  (三)工作底稿檔案管理

  1.歸檔期限

  涉稅鑒證及其他鑒證業務工作底稿的歸檔期限為業務報告日后60日內。

  2.歸檔要求

  3.保密要求

  未經委托人同意,稅務師事務所不得向他人提供工作底稿,但下列情形除外:

  (1)稅務機關因稅務檢查需要進行查閱的;

  (2)注冊稅務師行業主管部門因檢查執業質量需要進行查閱的;

  (3)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進行查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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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保存期限

  涉稅服務業務或涉稅鑒證業務工作底稿屬于稅務師事務所的業務檔案,應當自出具業務報告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檔案所有權

  業務工作底稿的所有權屬于稅務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