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為啥要加上(1500-1000)*45%,而不是減去



需要考慮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的調整。
先看甲公司出售 X 商品給乙公司這一交易:
甲公司將成本為 1000 萬元的商品以 1500 萬元賣給乙公司,這里產生了內部交易利潤(1500 - 1000)=500 萬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乙公司已將 X 商品對外銷售 45%,這部分對外銷售的商品對應的內部交易利潤已經實現,所以要將這部分實現的利潤加回來。即加上(1500 - 1000)×45%。
而未對外銷售的 55% 部分對應的內部交易利潤仍未實現,需要在計算投資收益時扣除。
如果減去(1500 - 1000)×45% 就錯誤地把已實現的內部交易利潤也給扣除了,不符合投資收益的計算原則。
再看 A 存貨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不等的調整:
A 存貨公允價值為 120 萬元,賬面價值為 100 萬元,對外銷售 30%,所以要減去(120 - 100)×30%。
2024 10/23 1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