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合作社因為為村民回遷樓辦理房產證 開通了臨時稅種 導致我們銷售額超過了500萬 現在要我們申請聲一般納稅人 我看到電子稅務局可以填寫小規模納稅人情況說明 這個計算日期起 和止 我怎么填寫
FAILED



你好,起止日期從現在開始往之前倒退12個月
2024 01/19 09:24

84785025 

2024 01/19 09:27
現在?19號,從今天開始算起嗎?然后倒退?

高輝老師 

2024 01/19 09:32
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只要任意連續12個月超過

84785025 

2024 01/19 09:35
我們開通稅務系統是10.26 我可以寫23.10.26-24.10.25嗎

高輝老師 

2024 01/19 09:43
你好,可以的,只要是連續的12個月,沒有要求具體的填寫時間,只要連續就可以

84785025 

2024 01/19 09:43
還是按照申請日期倒退 寫23.01.20-24.01.19

高輝老師 

2024 01/19 09:44
也是可以的,只要是連續時間段,滿12個月

84785025 

2024 01/19 09:53
這個起至時間 是啥意思 是我聲明 接下來12月 還是我之前12個月

高輝老師 

2024 01/19 09:59
國家稅務總局令
第 43 號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1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度第2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局 長 王 軍????????
2017年12月29日??????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做好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的,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4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稅行為”)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
第三條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本辦法所稱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進行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