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股權激勵持股平臺的操作思路,是不是A公司的股東先用自己名義創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業,然后將自身A公司一部分股份轉讓給剛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業,然后在把符合股權激勵條件的人解雇,然后由用自己名義創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業請回他們,然后A企業再分紅給這個持股平臺,然后這個持股平臺再分錢給符合股權激勵條件的人?



您好,不是,可以不辭退,直接給相關激勵份額或股權等
2022 12/02 14:13

渣渣輝 

2022 12/02 19:49
不辭退的話,這些人怎么到持股平臺就業?然后又怎么給股份他們?

小林老師 

2022 12/02 20:24
您好,任職或受雇與持有股權沒有關系

小林老師 

2022 12/02 20:25
您好,持有股權或份額與任職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