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2年,稅務師,稅法2教材,330頁,“非居民企業通過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間接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等財產,可以重新定性該間接轉讓交易,確認為直接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等財產”,為什么要重新定義為直接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等財產呢?企業所得稅可以由間接企業直接繳納哦,中國并沒有少收企業所得稅。麻煩詳細解釋下,謝謝!



因為在企業所得稅中判定轉讓股權判定境內所得是按著被投資企業的所在地確定,因為是轉讓我國今年境內的股權,所以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但是有些境外企業為了避稅,他們選擇一下避稅港來建立公司,進而對境內企業進行投資,那在轉讓時就不屬于轉讓境內所得,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在避稅港建立的公司沒有實質的經營業務,我們可以理解為是一個空殼公司,所以我們要進行穿透,直接認為是轉讓我們境內的股權。
2022 10/30 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