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増值稅一般納稅人,其存貨和動產設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3%,不動產 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9%,2×19年發生如下業務:(1)自建辦公樓領用外購工程物資 一批,該批工程物資的購買價款為100萬元,進項稅額為13萬元,領用時工程物資的 市價為110萬元。(2)自行開發建造一條生產線,領用外購原材料,成本價為80萬元, 領用時市場價為90萬元。(3)自行建造廠房,領用一批自產產品和一批原材料,自產 產品的賬面成本為50萬元,領用時市價為80萬元;外購原材料成本為40萬元,領用 時市價為60萬元。假定上述工程期末均未完工,建設期間未發生其他支出,所領用存 貨均未計提跌價準備,產品市價等于計稅價格,“在建工程”項目期初列示額為100萬 元。不考慮其他因素,期末應列示"在建工程"余額是270對嗎?為什么



需要加上期初的在建工程余額
期末在建工程余額=期初100+工程物資100+原材料80+自產產品50+原材料40=370(萬元)
2022 04/08 09:53

zzz 

2022 04/08 09:58
在參考答案里給的是,期初100+(100-100)+80+50+40=270元,給出的解釋是工程物資是在“在建工程”中列示,所以,工程物資100是期初就有的,領用后就是在+100-100,不影響在建工程期末余額。
老師,您再看一下,怎么解釋?

注會會計老師 

2022 04/08 13:49
年初的100是在建工程的余額,不是工程物資的余額,金額相等,但是代表的意思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