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的職工人數為1000人,人均工資為3000元,該企業計劃向職工人均集資10000元,年利率10%,同期同類銀行貸款的年利率為7%,當年稅前會計利潤為300000元(僅職工集資未處理)。問應該如何籌劃。(注意此題只考慮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其他稅種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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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22

樸老師 

06/07 20:32
一、核心問題
企業所得稅:超銀行利率(7%)的3%利息(30萬元)需納稅調增。
個稅:10%利息需按20%代扣個稅20萬元。
二、籌劃方案
1. 企業所得稅:拆分利息,合規扣除
按7%支付利息:70萬元全額稅前扣除,省稅17.5萬元(70萬×25%)。
剩余3%(30萬元)轉化為福利費:計入工資總額14%限額內(3600萬×14%=504萬>30萬),避免調增,省稅7.5萬元(30萬×25%)。
2. 個人所得稅:降低利率,工資補償
利率降至7%:個稅從20萬降至14萬元(700元/人×20%)。
差額300元/人計入工資:若職工月薪<5000元,個稅為0,省稅6萬元。
三、結果
企業所得稅:從15萬降至0,省15萬;
個稅:從20萬降至14萬,省6萬; 合計省稅21萬元。
關鍵合規
利息需憑發票扣除,費用轉化需符合企業制度,避免認定為變相高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