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們是一家外貿公司,委托貨代公司做出口運輸服務。貨代公司負責安排貨物從國內工廠運到上海港口,上海報關,訂艙,以及從上海出口到國外。 從上海出口到國外港口的美金海運費是享受免稅的。 現在的問題是貨代公司把國內段的車輛運輸費,報關費,訂艙費,碼頭費全部開成“經紀代理服務*代理國際運費”并且稅率是免稅,這個有問題嗎? 零,是以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的抬頭開出的,這個有風險嗎?



貨代公司將國內段的車輛運輸費、報關費、訂艙費、碼頭費全部開成“經紀代理服務*代理國際運費”并且稅率為免稅是存在問題的。
首先,根據相關規定,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開具免稅發票時,應僅針對國際海運費用部分。而國內段的車輛運輸費、報關費、訂艙費、碼頭費等,并不屬于國際海運費用,因此不應享受免稅待遇。這些費用通常應按照國內相關稅法規定,開具相應稅率的發票。
其次,將不同性質的費用混淆在一起并統一開具為免稅發票,可能導致稅務合規風險。稅務機關在核查時,可能會對這些發票的真實性、合規性產生質疑,進而對企業進行稅務稽查。如果企業無法提供合理的解釋和證明,可能會面臨稅務處罰。
此外,使用“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的抬頭開出此類發票,也需要確保該公司的經營范圍和實際業務相符。如果該公司并不具備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資質,或者其經營范圍并不包括所開具發票中的服務項目,那么這種行為可能構成虛開發票,進一步增加稅務和法律風險。
02/11 10:09
